会员之家管理办法
2022-03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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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员之家管理办法
为进一步做好会员服务工作,为会员提供精准化、精细化服务,协会特根据区域设立区域性“会员之家”,要求如下:
1、会员之家的设立,必须是有一定影响力、号召力的协会会员或是行业人士向协会提出申请,有固定的活动场地和环境,经协会实地考察审核后公告。
2、会员之家统一在协会领导、监督下开展区域会员服务工作。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、办事流程,完善会员管理、活动开展工作机制等。
3、会员之家确定专人负责。负责安排好会员之家各项事务,负责协会工作活动的上传下达,积极主动带领会员之家做好服务工作;
4、会员之家须定期开展活动。可按实际情况每月1至2次。开展活动工作所产生的费用,会员之家自筹解决。协会根据活动规模,可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;
5、不得以协会和“会员之家”的名义向所在区域会员收取会员服务费用,会员之家和会员之间双方约定的除外。
6、会员之家,如有会员投诉或举报,不履行职责,具有不当行为的,经协会核实,沟通协调无果,撤销其会员之家资格并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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